清代思想史纲 / B.谭嗣同之“冲决网罗”说

B.谭嗣同之“冲决网罗”说

2026-03-08 12:28 / 作者:谭丕模

谭嗣同,字更生,号壮飞,湖南浏阳人。生于清同治四年,卒于光绪二十四年(一八六五—一八九八)。为戊戌政变中之壮烈牺牲者。光绪二十一年为着拜访新思潮先进的康有为,北游京师;虽未得面晤,但得见康氏的门徒梁启超,相谈甚欢,无形中结为未来戊戌变法的难友。越两年,应湖南巡抚陈宝箴之召回湘,举办新政,创设内河小轮、商办矿务、湘粤铁路、时务学堂、武备学堂、保卫局,使湖南近代物质和近代文化,有着显著的进步。倡设“南学会”,研究变法理论,计议变法方策,并结集变法同志,在革命策动上尽过最大的努力。一八九八年由康有为所发动的中国布尔乔亚变法运动,嗣同即是这个运动中心人物之一。他策动袁世凯,在态度上,在言词上,表现得何等忠诚,勇敢,热情!(《百日政变史》) 不过,当时残存的封建势力,在社会机构上还占支配的地位,在反攻的阵营里,致演成“六君子”惨死的悲剧。在这个悲剧开幕时,康有为等受日本人的保护而亡命海外。同时,也有人劝嗣同出走,而嗣同严词拒绝,说:“不有行者,无以图将来,不有死者,无以酬圣主”,“各国变法,无不从流血而成”。(《年谱》) 这更表示了布尔乔亚革命的英勇姿态。他的著作,有文集三卷,诗集一卷,《仁学》二卷,笔记二卷,俱收在《谭浏阳全集》中。

他的认识论,似含有辩证的意味。从其革命的觉悟即所谓“仁”的立场上出发,认为社会一切的关系,都是相对的。他说:

一多相容也,三世一时也,此下士所大笑不信也。乌知为天地万物自然而固然之真理乎?真理之不知,乃执妄为真,自扰自乱,自愚自惑,遂为对待所瞒耳。对待生于彼此,彼此生于有我,我为一,对我者为人,则生二。人我之交,则生三,参之伍之,错之综之,朝三而暮四,朝四而暮三。名实未亏,而爱恶因之,由是大小多寡,长短久暂,一切对待之名,一切对待之分别,淆然斗然,其瞒也,其自瞒也,不可以解矣。然而有瞒之不尽者,偶露端倪,所以示学人以路也,一梦而数十年月也,一思而无量世界也。尺寸之镜,无形不纳焉,铢两之脑,无物不志焉,西域之技,吐火而吞刀;真人之行,火不热而水不濡,水为流质,则相浮游泳。若处于空地为圆体,则倒竖横斜,皆可以立。同一空气,忽传声忽传光而不淆也。同一电浪,或传热或传力而不舛也。虚空有无量之星日,星日有无量之虚空,可谓大矣,非彼大也,以我小也。有人不能见之微生物,有微生物不能见之微生物,可谓小矣,非彼小也,以我大也。何以有大?比例于我小而得之;何以有小?比例于我大而得之。然则但有我见,世间果无大小矣,多寡长短久暂,亦复如是。暂者绵之永,短者引之长,涣者统之萃,绝者续之亘,有数者浑之而无数,有迹者沟之而无迹,有间者强之而无间,有等级者通之而无等级。(《仁学》)

从他这一对立之统一的相对论出发,认为“两则有正有负,正负则有异有同,异则相攻,同则相取”(同上) ,确立事物辩证的发展,这点辩证概念,是从革命的布尔乔亚现实斗争生活中获得的。

他又认为宇宙间的事物,皆存在于仁,故曰:“仁为天地万物之源。”(《仁学》) “遍法界、虚空界、众生界,有至大之精微,无所不胶黏、不贯洽、不管络。”(同上) 因而仁有无穷的作用,“法界由是生,空虚由是立,众生由是出;无形焉,而为万物之所应;无心焉,而为万心之所感”。(同上) 他以物质解释仁,把仁当做物理学中的“以太”,这是打破了过去一切解仁的陈说。并透露了“仁(以太) 共宇宙万物而同时存在,而非先于宇宙万物而存在,仁(以太) 并不创造宇宙万物,而是为宇宙万物所自有;仁(以太) 是宇宙万物内在的原因,而非宇宙万物之外铄的原因”(陈伯达的《谭嗣同论》) ,很正确的科学意识。

从这里转入到人性论,具有极精辟的见解。他否定宋明理学家的性理说,力辟以“人欲为恶”的谬说,更进而树立人类欲望说:

世俗小儒,以天理为善,以人欲为恶。不知无人欲,尚安得有天理?吾故悲夫世之妄生分别也。天理善也,人欲亦善也。王船山有言曰:天理即在人欲中,无人欲,则天理亦无从发现。(《仁学》)

他以为人类要满足物质欲望,乃是人类生存要素上一种合理的要求,这种要求当然不是恶。恶之所由起,乃是缘于人类习惯的关系,未必就是事件本身上的恶,他拿一般人所认为恶之尤者——“**”、“杀”两事件来比喻:

男女构精,名之曰**,此**名也,**名,亦生民以来沿习既久,名之不改,故皆习谓**为恶耳。向使生民之初,即相习以**为朝聘宴飨之巨典,行之于朝庙,行之于都市,行之于稠人广众。如中国之长揖拜跪,西国之抱腰接吻,沿习至今,亦孰知其恶者。乍名为恶,即从而恶之矣。或谓男女之体,生于幽隐,人不恒见。然如世之行礼者光明昭著,为人易闻易睹,故易谓**为恶耳。是礼与**,但有幽显之辨,果无善恶之辨矣。向使生民之初,天不生其具于幽隐,而生于面额之上,举目即见,将以**为相见礼矣,又何由知为恶哉?戕害生命,谓之曰杀,此杀名也。然杀为恶,则凡杀皆当为恶。人不当杀,则凡虎狼牛马鸡豚之属,又何当杀者,何以不并名恶也?或曰:人与人同类耳。然则虎狼于人不同类也。虎狼杀人,则名虎狼为恶;人杀虎狼,何以不名人为恶也。天亦尝杀人矣,何以不名天为恶也;是杀名,亦生民以来沿习既久,第名杀人为恶,不名杀物为恶耳。以言其实,人不当杀,物亦不当杀,杀杀之者,能杀恶也,孔曰性相近,习相远,沿于习而后有恶之名。恶既为名,名又生于习,可知既断断乎无有恶矣。……颠倒生分别,分别生名颠倒,故分别亦颠倒,谓不颠倒者颠倒,故名亦颠倒。颠倒习也,非性也。(同上)

在这里,显示了一切的所谓恶,不是什么“性”派生的,而是由于外在的“习”决定的。这就是说:恶乃是社会环境的影响,并不是内心所产生的。同时,他并把一般人所认为有神秘性的性的关系,说得如此平凡,复把一般人所认为有崇高性的礼,说得与**在人类生活上有同等意义,确实是很大胆的见解,充分地表示布尔乔亚解放的精神。

他的伦理观,否定封建社会之精神的支配工具——名教,认为一切残害人类的“惨祸烈毒”都是从“名教”中演绎出来的,要避免这种“惨祸烈毒”的再演,就要建立个人本位的个人主义的思想体系。他说:

俗学陋行,动言名教。……以名为教,则其教已为实之宾,而决非实也。又况名者,由人创造,上以制其下,而不能不奉之,则数千年来,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,由是酷焉矣。君以名桎臣,官以名轭民,父以名压子,夫以名困妻,兄弟朋友,各挟一名以相抗拒,而仁尚有少存焉者得乎?然而仁之乱于名也,亦其势自然也。中国积以威刑,钳制天下,则不得不广立名,为钳制之器。如曰仁,则共名也。君父以责臣子,臣子亦可以反之君父,于钳制之术不便,故不能不有忠孝廉节,一切分别等衰之名,乃得以责臣子曰:尔胡不忠?尔胡不孝?是当放逐也,是当诛戮也。忠孝既为臣子之专名,则终必不能以此反之。虽或他有所据,意欲诘诉,而终不敌忠孝之名,为名教之所尚,反更益其罪。(同上)

自然,富有革命性的布尔乔亚,在革命的启蒙时代,充满了平等的、自由的思想,积极的反对被某一阶级所御用的名教,并不是偶然的。由诋毁名教出发,更进而诋毁宗法社会重男轻女的恶习,认为男女间只有生理上的差异,而不应有地位上的差异。他说:

夫男女之异,非有他,在牡牝数寸间耳,犹夫人之类也。今锢之严之,隔绝之,若鬼物,若仇雠,是重视此数寸之牡牝,翘之以示人,使知可贵可爱,以体羡乎**。然则特偶不相见而已。一旦瞥见,其心必大动不可止。一若方苞之居丧,见妻而心乱,直以**具待人,其自待亦一**具矣,复何为不**哉?故重男轻女者,至暴乱无礼之法也。男则姬妾罗侍,放纵无忌,女一**即罪至死。驯至积重,流为溺女之习,乃忍为蜂蚁豺虎之所不为,中国虽亡,而罪当有余矣,夫何说乎?……苟明男女同为天地之菁英,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,平等相均,初非为**而始生于世。所谓色者,粉黛已耳,服饰已耳,去其粉黛服饰,血肉聚成,与我何异,又无色之可好焉,则将导之使相见,纵之使相习,油然相得,澹然相忘,犹朋友之相与往还,不觉有男女之异,复何有于**。(同上)

他直斥“重男轻女”,为“暴乱无礼之法”,直替“女一**即至罪死”的法律抱不平,较之明末李贽的男女平等观念更要具体。他对于人与人的关系,规定三个原则:“一曰平等,二曰自由,三曰节宣惟意,总括其义曰: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。”(同上) 他积极地建设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,更进而摧毁封建社会的“五伦”。他说:

民主者,天国之义也,君臣朋友也。父子异室异财,父子朋友也。夫妇择偶判妻,皆由两情相愿,而成婚于教堂,夫妇朋友也。至于兄弟,更无论矣。……同为朋友矣,无所谓国,如一国,无所谓家,如一家,无所谓身,如一身。夫惟朋友之伦独尊,然后彼四伦不废自废,亦惟明四伦之当废,然后朋友之权力始大。今中外皆侈谈变法,而五伦不变,则举凡至理要道,悉无从起点,又况于三纲哉?(同上)

本来“三纲五伦”,是封建社会中维持等级制度的有力工具,主张平等的新兴的布尔乔亚,当然主张废止,而达到“君臣朋友”、“父子朋友”、“夫妇朋友”的平等的境地,换言之,即是扩大朋友一伦,而吞灭其他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四伦。

从这里转入政论,根本否定君臣特殊地位和君主政治形态,认为君不过是“共举”之民,自然可以因其民之不需要而“共废”,达到政治乃是为民办事的结论。他说:

生民之初,本无所谓君臣,则皆民也。民不能相治,亦不暇治,于是共举一民为君。夫曰共举之,则非君择民,而民择君也。夫曰共举之,则其分际又非甚于民,而不下侪于民也。夫曰共举之,则因有民而后有君。君,末也;民,本也。天下无有因末而累及本者,亦岂可因君而累及民哉?夫曰共举之,则且必可共废之。君也者,为民办事者也;臣也者,助办民事者也。赋税之取于民,所以为办民事之资也。如此而事犹不办,事不办而易其人,亦天下之通义也。……岂谓举之戴之,乃以竭天下之身命膏血,供其盘乐怠傲,骄奢而**杀乎?供一身之不足,又滥纵其百官,又欲传之世世万代子孙,一切酷毒不可思议之法,由此其繁兴矣,民之俯首帖耳,恬然坐受其鼎镬刀锯,又不以为怪,固曰大可怪矣。(同上)

在这里不仅显示历代君主把设君的本意失掉——不“为民办事”而且显示君主对于民众**毒,非常深化。因而他进一步揭示君主钳制臣民之技俩:

君之亡犹愿为之死节。故夫死节之说,未有如是之大悖者矣,君亦一民也,且较之寻常之民而更为末也。民之于民无相为死之理,本之与末,更无相为死之理。死君者,宦官宫妾之为爱,匹夫匹妇之为谅也。夫曰共举之,犹得曰吾死吾所共举,非死君也,独何以解于后世之君,皆以兵强马大力征经营而夺取之,本非自然共载者乎?况又有满汉种族之见,奴役天下者乎?夫彼奴役天下者,固甚乐民之为其死节矣。一姓之兴亡,渺渺乎小哉?民何与焉,乃为死节者,或数万而未已也。本末倒置,宁有加于此者。……且夫彼之为前主死也,固后主之所深恶也,而事甫定,则又祷之祠之,俎豆之,尸祝之,岂不亦欲后之人之为我死。犹古之娶妻者,取其为得詈人也。若夫山林幽贞之士,固犹在室之处女也,而必胁之出仕,不出仕则诛,是挟兵刃搂处女而乱之也。既乱之,又诟其不贞,暴其失节,至为贰臣传以辱之,是岂惟辱其人哉!实阴以吓天下后世,使不敢背去。(同上)

他认为“一姓兴亡”,是与民众没有什么关系的;君主到了危急存亡之秋希望民众为之“死节”,乃是“本末颠倒”的事。把对于君主心理卑鄙,形容得更刻薄。既恶其为前主死节,却为之祠祷崇拜;既强其守贞者为仕,却又诟其不贞,这真是何等卑鄙!因而他更进一步用很锐利的词锋排斥身受其压迫的满人统治者:

天下为君主囊橐中之私产,不始今日,固数千年以来矣。然而有知辽金元之罪,浮于前此之君主者乎?其土则秽壤也,其人则膻种也,其心则禽兽也,其俗则毳俗也。一旦逞其凶残**杀之威,以攫取中原之子女玉帛,砺貐之巨齿,效盗跖之肝人。马足蹴中原,中原墟矣;锋刃拟华人,华人靡矣。乃犹以为未餍,峻死灰复然之防,为盗憎主人之计,锢其耳目,桎其手足,压制其心思,绝其利源,窘其生计,塞蔽其智术,繁拜跪之仪,以挫其气节。……其视华人之身家,曾弄具之不若。……宛转于刀砧之下,瑟缩于贩卖之手。方命之曰:此食毛践土之分然也。夫果谁食谁之毛,谁践谁之土?久假不归,乌知非有。人纵不言,己宁不愧于心乎!吾愿华人,勿复梦梦,谬引以为同类也。(同上)

他在这里形容满人的罪恶很深刻,而否定满人的统治。这一段话,无异是一种炸弹式的排满宣言,在清末的革命运动上,发生很大的影响。为着避免“天下为君主囊橐之私产”,因而产生“大同”的世界观。他说:

地球之治也,以有天下而无国也。庄子曰:“闻在宥天下,不闻治天下。”治者,有国之义也;在宥者,无国之义也。曰:“在宥”,盖“自由”之转音。旨哉言乎!人人能自由,自必为无国之民。无国则畛域化,战争息,猜忌绝,权谋弃,彼我亡,平等出。且虽有天下,若无天下矣。君主废,则贵贱平。公理明,则贫富均。千里万里,一家一人。视其家,逆旅也;视其人,同胞也。父无所用其慈,子无所用其孝,兄弟忘其恭友,夫妇忘其倡随,若西书中百年一觉者,殆仿佛《礼运》大同之象焉。(同上)

他在社会各成员的关系上要做到“千里万里,一家一人”,在家庭成员的关系上,要达到“父无所用其慈,子无所用其孝,兄弟忘其恭友,夫妇忘其倡随”,其平等自由之思想何等澈底!为着要达到他的政治目的,极力主张变法:

民倒悬矣,国与教与种,将偕亡矣。唯变法可以救之。而卒持不变,岂不以方将愚民,变法则民智;方将贫民,变法则民富;方将弱民,变法则民强;方将死民,变法则民生。方将私其智其富其强其生于一己,而以愚贫弱死归诸民,变法则与己争智争富争强争生,故坚持不变也。究之智与富与强与生,决非独夫之所任为,彼岂不知之。(《仁学》)

他认为变法的功效,既可以挽救中国的灭亡,又可以使民富、民智、民强,因而他极愿牺牲自己而促进变法运动的成功。不过,他所谓变法,不仅是上层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改变,而且连下层的经济基础——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也要改变,所以他直接主张用机器工业来代替手工业。他说:

有矿焉,建学兴机器以开之,辟山通道浚川凿险咸视此。有田焉,建学兴机器以耕之,凡材木水利畜牧蚕织咸视此。有工焉,建学兴机器以代之,凡攻金攻木造纸造糖咸视此。大富则设大厂,中富附焉,或别为分厂。富而能设机器厂,穷民赖以养,物产赖以盈,钱币赖以流通,己之富亦赖以扩充而愈厚。……第就天地自有之利,假吾力焉以发其覆,遂至充溢溥遍而收博施济众之功,故理财者慎毋言节流也,开源而已。(同上)

在这里,他认为机器生产,既可以使资本家积集资本,生产财富,又可以使贫者有拍卖劳力的机会,真是一举两得。有人以为“机器夺民之利”和“机器饶富而耗贫”两点来质问他,他反驳之曰:

民之贫乏也,贫于物产之饶乎?抑贫于物产之绌乎?求富民者,将丰其物产以富之乎?抑耗其物产以富之乎?……百人耕而养一人,与一人耕而养百人,孰为饶,孰为耗?彼必曰耕一养百者耗,耕百养一者饶,然则机器固不容缓矣。用货之生齿,远繁于昔,而出货之疆土,无辟于今,其差数无异百之于一也。假而有货焉,百人为之不足,用机器则一人为之有余,是货百饶于人也。一人百日为之不足用,机器则一人一日为之有余,是货百饶于日也。日愈益省,货愈益饶,民愈益富,饶十则富十倍,饶百则富百倍,虽不识九九之人,不待布算之劳,可定其比例矣。人特患不能多造货物,以广民利耳。或造矣,而力未逮;或逮矣,而时不给。今用机器,则举无虑焉。(同上)

机器生产,不仅可提高生产力而增加产量,同时并可节省许多的劳动时间,所以接着又说:

财货之生,生于时也,时糜货财歉,时啬货财丰。其事相反,适以相成。机器之制与运也,岂有他哉?惜时而已。惜时与不惜时,其利害相去,或百倍,或千倍,此又机器之不容缓也。(同上)

机器节省人力的程度,至有百倍千倍之多,他这样赞扬机器的机能,完全从布尔乔亚出发的。如果使用机器增加商品量,又不能不开发交通,以便商品运输的捷便,因而他又主张发展轮船铁路:

轮船铁道,可以延年永命。……有万里之程焉,轮船十日可达,铁路则三四日,苟无二者,动需累月经年,犹不可必至。此累月经年之中,仕宦废其政事,工商滞其货殖,学子荒其艺文,佣走隳其生计,劳人伤于行役,思妇叹于室庭。……又况军务之不可迟而迟,账务之不容缓而缓,豪杰散处,而无以萃其群;百产弃置,而无以发其采,固明明有杀人杀物之患害者矣。有轮船,则举无虑此,一日可兼十数日之程,则一年可办十数年之事。(同上)

轮船铁路为工商业社会水陆交通的要具,为布尔乔亚发展产业所不可少的要素,所以嗣同这样热烈的提倡着。

总之:布尔乔亚在启蒙时代,对于本阶级所需要的文化、政治、经济,都有新的建树,而对于封建的文化、政治都力加否认,因而他大声疾呼,以速其冲决网罗,“初当冲决利禄之网罗,次冲决俗学若考据若词章之网罗。次冲决全球群学之网罗,次冲决君主之网罗,次冲决伦常之网罗,次冲决天之网罗”(《仁学自叙》) ,充满了解放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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